2011年11月26日 星期六

我要寫寫寫

很難想像那些著名的作家,是如何可以靈感源源不斷的寫著一本又一本的作品。

小時候我寫作文,一般都有了一個基本架構,所以寫的幾乎都是千篇一律的故事,只是主人翁或許從小明換成小強,環境從家裡換成學校而已。

所以如果每一篇都要新的題材的話,對我來說是相當艱難的任務,因為我自認創造能力很差,但是修改能力還不賴。

我知道任誰都可以寫東西,但是要寫出好文章到底是一種天生的才能呢,還是一門可修的道行。

對於這,我有一套自己想法。

對我而言,首先必須把“我要寫”這個念頭常放腦中。

因為有了這個念頭,每一天就會多注意身邊的一切,否則就會錯過許多可以成為題材的小事物。

試過一週都沒把它放在心上,結果就真的一整週交白卷。

再來,就只有等待了,等待靈感的出現。

靈感這東西,像風一樣,要來就來,要走就走,強求不了。

可以耐心的執筆數小時也寫不出一個字,但卻又在睡著的前一刻突然湧現,若不彈起床記錄下,睡醒之後只會懊惱萬分,再也尋不著跡象了。

而我的靈感,卻最愛在睡覺和開車時間出現,真讓我為難啊。

當靈感一擊時,腦中就會自然的出現關於某個題材的段段句句。當下在寫下這些片段時,就會慢慢出現更多輔佐的語句,最後加上一些文字的搜查,就能完成這篇文章了。

很顯然,我的靈感泉源只會湧出那麼一小片水池,所以也只足夠寫出短短一篇的散文而已。

不過慶幸現在我的題材不再只是小明小強而已,不然妄費我唸了那麼多年的書啊。

2011年11月25日 星期五

書迷記

一直都很愛看書, 不過只屬小說本和故事書, 教科書太過千篇一律的沉悶了, 讓我動心不了.

小時後最愛看童話故事, 格林童話故事本看到幾乎已經上癮, 甚麼白雪公主和灰姑娘的, 或者小紅帽和青蛙王子, 都看過無數遍了.

之後懵懵懂懂的歲月中, 接觸了岑凱倫的愛情小說, 可是羞澀的年華覺得它的故事類型過於露骨, 轉而愛上瓊瑤那悽美動人, 賺人熱淚的情節, 梅花三弄裡的情與緣, 害我讀了後還追看電視劇版呢!

看膩了那瓊瑤式的悲歡離合, 突然跳脫愛情小說框框, 投向倪匡的科幻小說.
衛斯理的科幻驚險歷程無奇不有, 讓我接觸到原本小小腦袋裡面不曾存在的世界, 驚嘆萬分!

在青春時期, 處於思考階段時, 也看了數本劉墉的<我不是教你詐>, 喜歡他用有趣的文筆去帶出人生哲理.

再長大一些後, 重新投入愛情的懷抱, 愛上亦舒.
過後卻因為覺得書中那完美的俊男美女過於理想, 無法說服我在現實中遇到看到碰到的, 結果也決定捨棄了.

從以前到現在還是依然鍾愛的, 唯有這兩張 - 張曼絹和張小嫻.

張曼絹的小說有著讓我說不出的感動, 包含的也不只有愛情一塊, 讓我印象最深刻的, 就是海水正藍的小彤, 筆下那天真的小孩卻成為了犧牲品.

喜歡張小嫻的言情小說, 感覺比較貼近日常的人生, 也喜歡張小嫻的散文, 總覺得每每讀後會帶來深深思考.

一直到目前, 沒辦法讓我產生興趣的, 或許就是武俠小說吧.
不否認金庸的能力, 不然哪來那麼多武俠片集啊, 可是我身上就是少了那麼一根武俠筋吧, 感受不了屠龍刀的威力, 也了解不了解楊過和小龍女的愛, 更不明白葵花寶典為甚麼非要自毀呢.
還有, 金庸的經典小說怎麼都那麼長篇啊, 我還是愛看一本書就能高潮迭起的故事呢.

心為所動

人會感動, 是因為心受外界事物的影響而激動.

所以感動是有鋪陳的, 需要前提帶領去牽引, 才能讓心在不經意下, 被觸動.

這感覺看似單純, 但又不然.
開心就是開心, 難過就是難過, 但是感動卻沒有定義, 可以兩者皆是.

感動可以是甜絲絲的, 可以是酸酸的, 也可以是苦苦的.

我曾為情人的一個小舉動而擁有甜絲絲的感動, 是因為想起那一幕幕一起編織過的溫暖畫面.

我也曾經為小說中的happy ending而感覺鼻酸酸的感動, 是因為主人翁終於度過了那段坎坷的旅程.

當然, 也試過為了電影裡的悲劇收場而有著苦苦的感動, 是因為惋惜戲中那殘缺的人生.

但是感動的, 不是那結局, 而是那過程.

能夠被感動是幸運的, 是幸福的, 證明心還活著.

如果心曾被傷過, 不再感動時, 去看場電影吧, 去抓本小說翻翻吧, 試著讓自己在別人的故事裡, 找回那顆被埋藏著的心吧.

感動過, 才更懂得體會生命中的每一刻, 才會更珍惜每一下心跳.

2011年11月18日 星期五

審美觀

審美觀這玩意是很見仁見智的。

從來沒有任何清楚條例分辨美與醜,也沒有明確分隔線去區分它。

它就存在於一個灰色地帶。

我覺得天仙下凡的,別人或許覺得還可以而已。
你覺得慘不忍睹的,他可能覺得太有個性了。

就算公認長得抱歉的,大家的審美詞語也不計其數。

善良的或許會這麼形容,你有張很福氣的臉,你的笑容很有勇氣等等。

口無遮攔的則會說,你長得很驚人,你的臉抽象得無法形容,最常聽到的就是稱不養眼的女生為恐龍。

可並不是全部恐龍都是兇暴可怕的啊,長頸腕龍不就很善良可愛嗎?

慶幸我那長凡人臉從來不需擔心別人的審美觀,美丑我都抓不著邊。

就算有人認為我難看又如何,我已經找到會欣賞我的美的人啦。

2011年11月17日 星期四

我老了

從甚麼時候,我們開始變老了?

當體力不再像從前,當眼角出現魚尾紋,或者當小朋友開始叫你叔叔阿姨時,也許你就已經察覺到,要開始和老字劃上等號了吧。

外表的轉變最容易被發現,看一看一個十歲小女生粉嫩的臉蛋,再看一看鏡中的自己,就不得不承認這一點。

可是那只是外在大家看到的而已,還有內在的一面,才可以作為總結吧。

當你常會無意的想起以前小時候的趣事,或者懷念大學時期做過瘋狂的事,喜歡真紙書本多於電子書,又或者在卡拉OK只會點播那些四大天王年代的歌曲時,那應該早就被現今的年輕人列為文物了吧。

以上種種我全犯了,所以我說,我老了。

還好在我生活的國度裡,老外看我如同大學生年紀而已,還試過買外賣被稱為妹妹呢,害我高興的向老公炫耀卻換來吐槽。

雖然我喜歡懷念從前,可是我也是與時並進的。

面子書上不曾缺席,貼貼照片分享近況,瞭解親朋戚友的最新消息。
熱愛遊走部落格,有的沒的寫一通,管他有沒有人感興趣。
當然,也玩過憤怒的小鳥。

你說我老嗎?管他呢。
我喜歡現在的我就行啦!